南陵縣這些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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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思源 回復數:0 瀏覽數:2533 最后更新:2021-2-8 14:14:04 by 思源 | 只看樓主 |
南陵縣這些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南陵縣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進一步鞏固我縣文明創建成果,防治大氣環境污染,確保社會安定和諧,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南陵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縣城區等部分區域實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 現通告如下: 一、本縣城區
↓↓↓ ◆縣經濟開發區全部區域、 ◆籍山鎮陽光小區、 ◆工山鎮戴塘小區、 ◆家發鎮濱玉新村。 二、上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區以外的下列地點及周邊100米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對違規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市監、城管、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將根據違法情節及后果依法依規作出處罰。 四、廣大群眾應當嚴格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自覺抵制和積極舉報違規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應當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本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對群眾舉報查證屬實的,依照蕪湖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 公安局:6832110、110 城市管理局:6813709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陵縣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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